中共羅麥大廈黨支部黨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羅麥大廈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及有關規定,結合羅麥大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黨支部設置
第二條 依據上級黨組織要求,羅麥大廈經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委六里屯街道社會工作委員會批準,于2021年03月23日成立中共羅麥大廈黨支部。
第三條 作為聯合黨支部,本支部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決定發展新黨員、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和決定對黨員的處分等,按時換屆。
第四條 本支部正式黨員7人以上(含7人)設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支委會要對委員進行分工,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和紀檢委員(一般應單設)。
第三章 黨支部工作職責
第五條 保證政治方向。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群眾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教育引導黨員、群眾遵守國家法律。
第六條 團結凝聚群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黨員、群眾增強政治認同,關心和維護黨員、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匯聚推進改革發展的正能量。
第七條 建設先進文化。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組織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營造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第八條 服務人才成長。關心關愛人才,主動幫助引導,不斷提高羅麥大廈內人員的思想和業務素質。
第九條 加強自身建設。創新組織設置,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各項制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第四章 黨支部書記職責
第十條 召集黨員大會,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指示;研究謀劃和具體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與機構工作有效融合,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黨支部討論決定;組織并主持黨支部組織生活會。
第十一條 與黨員和群眾保持密切聯系,了解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羅麥大廈各項工作任務完成。
第十二條 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組織對支部工作進行總結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第五章 “三會一課”制度
第十三條 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 黨支部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按時開展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和黨課。
第十四條 黨員大會
(一)黨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個季度召開1次,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主要內容:聽取和審查黨支部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第十五條 支部委員會
(一)支部委員會原則上一般一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主要內容:討論制定貫徹執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和上級指示的精神和基層黨支部支委員會決議實施方案;討論規劃和改革,加強黨的建設、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潔自律等重要問題;討論黨支部年度總結和工作規劃,以及規章制度、修改或廢除,并且要協助上級做好干部的推薦,研究隊伍的建設,處理部分重大突發事件等重要問題。
第十六條 黨課
(一)每半年上1次黨課,黨課教員為黨支部書記。參加黨課人員為全體黨員,也可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共青團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
(二)黨課應有明確的主題,可以按照上級黨組織精神確定主題,可以結合形勢任務要求確定主題,也可以結合基層需求確定主題,避免黨課形式化、娛樂化、庸俗化。除了傳統的課程式講座以外,還可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微博等多種媒介創新講黨課形式,提高黨課覆蓋面和實際效果。
第六章 組織生活會
第十七條 黨支部嚴格執行組織生活會制度,按時召開組織生活會并進行民主評議黨員。
第十八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組織生活會內容:對支部黨員進行黨的理論知識教育;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等方面知識;查改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第二十條 本支部有黨員被問責或受到黨政紀處分時,支部應當及時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受到處分的黨員,應當作出深刻檢查,其他黨員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汲取教訓,開展對照檢查,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認真整改。
第七章 民主評議黨員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會一并進行。
第二十二條 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評議。
第二十三條 民主評議內容: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否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珍惜黨員權利;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反對腐化奢侈,反對以權謀私;是否模范遵守規章制度,起到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第八章 主題黨日活動
第二十四條 每月固定一天開展本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如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活動時間可提前或順延,原則上在前后一周內完成。
第二十五條 本支部應認真研究確定每次主題黨日的具體內容,聚焦增強黨性、提高素質、服務群眾等方面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主題黨日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組織,全體黨員參加。本支部可根據當月活動主題,擴大參加主題黨日活動的人員范圍,邀請入黨積極分子或群眾代表參加。
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黨支部設立負責黨建工作檔案專員,負責支部行文資料、上級文件資料、學習教育資料、計劃總結資料等檔案存檔與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黨支部工作檔案記錄基本要求:規范、齊全、求實。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中共羅麥大廈黨支部負責修訂及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作者:啟明公益基金會
時間: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