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關于貫徹落實《“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協議》的意見 2014-08-29
民政部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關于貫徹落實《“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協議》的意見
來源: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時間:2014-08-29 11:12
(民發﹝2014﹞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公司、郵儲銀行分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支持發展慈善事業”、“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的重要決策,充分整合民政、郵政各自資源,以慈善超市為平臺,增加民政公共服務供給,共同助力民生事業發展,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民政部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決定開展“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的重要意義
民政部門和郵政部門通過開展“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以授權郵政便民服務站加盟的形式推進慈善超市建設,并在國防和軍隊建設、救災防災減災、社區服務體系等方面固化成功做法、拓展合作內容,是落實《民政部關于加強和創新慈善超市建設的意見》(民發﹝2013﹞217號)的重要形式,是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必然要求,是助力民生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加快慈善超市社會化運營的步伐,擴大慈善超市覆蓋的范圍和服務的廣度,發揮慈善事業扶貧濟困積極作用;有利于增加民政為民服務的網點,擴大民政為民服務的范圍,擴大群眾參與、增強社會自治和服務功能;有利于擴大郵政的業務范圍,提高郵政的客戶量,增強郵政的社會影響力,必將進一步促進民政郵政事業共同發展。各級民政部門和郵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的重要意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實。
二、明確開展“郵善促民生”合作的戰略目標
(一)創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設。按照《民政部關于加強和創新慈善超市建設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堅持社會化和可持續的思路,依托郵政物流體系和便民服務體系,以授權郵政便民服務站成為慈善超市加盟店為主要合作形式,力爭慈善超市覆蓋更大范圍,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二)豐富郵政民生服務功能。以郵政服務項目與服務平臺為基礎,以郵政便民服務站和慈善超市為主要端口,融合民政業務12大特色服務項目,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貼心的服務。
(三)完善基本社會服務網絡。綜合郵政系統5.2萬郵政局所、22.2萬個郵政便民服務站及百萬郵政大軍覆蓋面廣、遍布城鄉的特點,和民政部門掌握民生政策、貼近困難群眾的優勢,充實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完善政府在城鄉特別是在農村地區的基本社會服務網絡。
三、落實“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協議的主要任務
(一)加強慈善超市建設。
在雙方協商、民政部門授權,選擇優質的郵政便民服務站成為慈善超市加盟店的基礎上,落實以下任務:
1.實現困難群眾在慈善超市加盟店購物優惠。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利用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向郵政部門提供困難群眾的基礎信息,地方各級郵政部門要靈活調整銷售控制系統,實現城鄉低保群眾、五保群眾等在慈善超市加盟店購物享受一定額度的優惠。讓利部分由民政部門和郵政部門酌情給予補貼。
2.通過慈善超市加盟店發放民政系統民生資金。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可以通過有條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利用郵政“助農取款”設備,向符合條件的群眾發放民政領域的多種民生資金。民政部門要積極與財政部門、郵政部門進行協商,統籌考慮現有發放渠道和新型發放方式,以最優選擇為指導,做好民生資金發放的工作銜接。
3.通過慈善超市加盟店代發基本生活物資。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可以委托慈善超市加盟店,在元旦、春節、冬令春荒等特定時期,向困難群眾提供基本生活物資領取、兌換、憑卡(券)購買等服務。
4.通過慈善超市加盟店實現捐贈物品折價代銷。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可以委托慈善超市加盟店,參考民政部《捐贈紡織品折價參考目錄(試行)》等標準,對安全、衛生、可再穿著的捐贈衣物或再生加工產品進行售賣。各慈善超市加盟店要對銷售捐贈衣物所得收入實行專賬管理,不得同店內其他商品的賬目管理相混淆,定期將款項上繳至當地民政部門指定賬戶。
5.通過慈善超市加盟店代銷福利彩票。省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彩票管理條例》和《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利彩票銷售站點布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開辦代銷福利彩票業務,并由郵政金融提供代售資金的歸集與結算服務。
6.在慈善超市加盟店開展慈善信息發布。郵政部門要配合民政部門,安排慈善超市加盟店利用店內海報欄、宣傳單(冊)等,提供慈善組織和慈善項目的基本情況,方便群眾查詢。
7.在慈善超市加盟店設立經常性社會捐助點。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設立經常性社會捐助點,接受日常捐贈。接受捐贈的慈善超市加盟店要建立專賬進行登記管理,并于每季度末將接受的捐贈款物交到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單位或者慈善組織。
(二)拓展其他民政服務。
1.做好群眾急難信息報送。郵政部門要充分利用郵遞員走村串戶、熟悉情況的優勢,及時了解困難群眾的急難需求,并報送給當地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協助郵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2.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提供支持。郵政部門要繼續落實義務兵從部隊寄發平信免費郵遞政策。郵政部門要帶頭履行好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務,保證地方人民政府下達給郵政企業的安置任務全面落實。圍繞雙擁重大紀念活動,各級郵政部門與民政部門可以共同開發郵票、紀念郵資封(片)等雙擁主題系列郵品。
3.助力做好救災工作。各級民政部門、郵政部門應協商制定救災應急聯動預案。自然災害發生后,郵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物流優勢,協助民政部門運送救災應急物資,民政部門支付郵政企業的基本運輸成本。郵政部門要對救災捐款的匯寄提供免費服務,并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物資清單和寄送地址,對寄往災區用于救災的捐贈物資開辟綠色通道,在按規定執行物品驗視制度的情況下,酌情減免包裝費、郵費、運輸服務費等。
4.開展減災宣傳和災情報送。鼓勵郵政網點配合民政部門開展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在郵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民政部門可將郵政投遞員納入災害信息員培訓范圍,幫助民政部門開展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告。
5.豐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地方各級民政部門、郵政部門在開展慈善超市建設和郵政便民服務站建設時,可充分利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整合社區現有資源,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落實“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協議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合作機制。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大客戶中心作為民政部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對口聯系部門,負責全面推動“郵善促民生”戰略合作協議落實工作,協商解決合作中遇到的問題。民政部內由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牽頭,由優撫安置局、救災司、社會救助司、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參加,成立協調小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內由大客戶中心牽頭,由郵政業務局、電子商務局、郵儲銀行總行參加,成立協調小組,建立協調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郵政部門要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認真做好協議落實工作。
(二)合力支持慈善超市加盟店建設。郵政部門負責將有正規經營資質,經營商文化素質高、口碑佳、態度好且店面環境適宜開展慈善超市業務的郵政便民服務站,推薦作為當地慈善超市的加盟店。民政部門要選擇符合條件的郵政便民服務站授予“慈善超市”牌匾,逐步賦予其代發民生資金、代發救助物資、開展彩票代銷、募集款物等功能。郵政部門要發揮信息化水平高、物流網絡發達、培訓機制完善等優勢,對作為慈善超市加盟店的郵政便民服務站進行技術支持;民政部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對其進行資金支持。
(三)共同做好慈善超市加盟店監管。民政部門和郵政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慈善超市加盟店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提出有關的監管標準,郵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定期對慈善超市加盟店的業務量、業務種類、店面條件、人員素質、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等進行審核,重點對涉及民政業務的臺賬進行審核,定期將審核情況報送同級民政部門,并共同進行年度考核。對于發生性質嚴重的負面新聞事件、蓄意破壞民政或郵政形象、弄虛作假、嚴重不合作等行為的,民政部門、郵政部門進行審核后,要予以淘汰。構成違法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開展合作試點。民政部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將在2014——2015年,按照自愿申請的原則,選擇意愿強、基礎好、條件成熟的地市合作開展試點,并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笆濉逼陂g,爭取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各省級民政部門負責統籌上報申請試點的地市。有條件的省份可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進行申報。申報試點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2日。聯系人: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孫衛東,辦公電話:(010)58123246,傳真:(010)58123164;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大客戶中心柳蔭,辦公電話:(010)68859375,傳真:(010)68859364。
創新慈善超市建設是民政部2014年重點工作綜合評估項目之一,各地要以開展“郵善促民生”合作為契機,進一步加快慈善超市改革和建設的步伐。
民政部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
2014年8月19日
作者:啟明公益
時間:2015-05-22